Search


創造新藍海 獎勵自有品牌國際行銷走向全世界

今天立法院審查產業...

  • Share this:


創造新藍海 獎勵自有品牌國際行銷走向全世界

今天立法院審查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法案,超明提出第10條修法。

超明認為,經濟部延長產業創新條例的扣抵稅額年限是件好事,但是面對未來AI人工智慧機械時代,即使企業進化到了智慧機器人工業,如果不擺脫目前以代工方式為人作嫁,只能互砍殺價,賺取微薄毛三到四利潤的紅海市場,困境依然存在。

目前產創條例只有補助研發創新投資抵減營所稅,獲益的多半是製造業,對於商業、服務業為主的台灣中小企業,可得到的幫助不大。

因此超明特別提出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修正法案,要將企業國際行銷費用納入投資抵減項目。唯有如此,企業辛苦研發的產品及商品,透過國際行銷才有辦法進入全世界市場,才能把商品價值提高,創造更高產值,企業才能擺脫代工,成功轉型,這才是產業創新的精神。

因此,超明呼籲經濟部與財政部,針對超明的修法提案能多加思考,不要讓台灣企業困在紅海裡面廝殺,以新藍海手段,讓企業自有品牌去拚世界杯。拚經濟可以從這邊開始。


Tags:

About author
not provided
記錄為苗栗打拼的阿明哥 有心更有力 打造幸福好苗栗
View all posts